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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发表于:2023-8-7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纳税环节: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税收优惠:

减税

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部分税款。

免税

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给予免除。

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

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税种与征收机关

税务局:(1)国内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印花税;(9)土地增值税;(10)房产税;(11)车船税;(12)车辆购置税;(13)烟叶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由税务机关负责。

海关:(1)关税;(2)船舶吨税;(3)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