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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承诺补偿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战略合作协议》将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作为基础目标。若低于基础目标, 由刘海云以现金方式补足,有助于为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提供基本业绩保障,维护其合理权益。
2、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分析
(1)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 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充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包括长期带薪缺勤、 长期残疾福利、 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九条“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一) 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 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十三条“除上述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一)服务成本。
(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三)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具体会计处理
业绩奖励本质上是上市公司激励核心团队提高业绩的利润分享计划,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①《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时,公司不作任何会计处理;
②2022年至2024年各年末会计核算时,根据当年现有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剔除计提业绩奖励对管理费用的影响,以下简称“净利润”),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激励费用:
A. 2022 年末会计核算时, 若2022年净利润>2,000万元, 则2022年计提的奖励金额=30%*(2022年净利润-2,000万元),当年不实际发放;
B. 2023 年末会计核算时:
若2022年及2023年累计净利润>4,000万元,则2023年计提的奖励金额=30%*(2022年及2023年累计净利润-4,000万元)-2022年已计提的奖励金额,当年不实际发放;
若2022年及2023年累计净利润大于2,000万元,但小于4,000万元,则当年不计提奖励金额, 当年不实际发放;
若2022年及2023年累计净利润小于2,000万元, 则转回2022年已计提的激励费用(如有);
C. 2024年末会计核算时:
若2022年至2024年累计净利润>6,000万元,则2024年计提的奖励金额=30%*(2022年至2024年累计净利润-6,000万元)-2022年及 2023 年已计提的奖励金额;
若2022年至2024年累计净利润>12,000万元,则2024年计提的奖励金额=1,800万元+50%*(累计净利润-12,000万元)-2022年及2023年已计入管理费用的奖励金额;
若2022年至2024 年累计净利润低于6,000万元, 则公司转回2022年及 2023年已计提的激励费用,并由刘海云以现金方式差额补足;
D. 所有奖励金额(如有) 在2025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